作者:翁凡哲、翁德彬
嬰幼兒時期的語言發展,是兒童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事項。然而嬰兒期已開始若干基礎活動,作為有能力獲得語言的準備,進入幼兒期後語言活動更為熱烈,不久即可使用語言做為溝通工具。嬰幼兒的語言發展,按年齡循序漸進,各年齡階段,皆有其特徵,茲敘述如下:
第一期:出生開始至出生後一個月
嬰兒出生時,發音活動即先開始。健康的嬰兒在身體不舒服時,便大聲哭叫。哭叫是一種未分化的信號,嬰兒藉此做為最初的溝通工具。近年來亦有研究闡明,嬰兒在出生時或出生稍後,對人類的肉聲,顯示特別有反應。
第二期:出生後約一個月至八、九個月
嬰兒入睡前或睡醒後,以仰臥姿勢張口發出「啊」或「哦」的單音,此為喃語期。在此時期,發聲及調音機能的感覺器官逐漸發育,直至出生後五、六個月時,已能發出數個相連的單音(連鎖音),即是所謂反復喃語。當嬰兒在情緒安定的狀態下,常以反復喃語自娛。四個月大的嬰兒,在兄姊的逗供下,也可能大聲嘻笑。到出生後六個月左右開始顯示「認識人」的行為,表示嬰兒已能分辨內外關係。此時期亦出現啡獎不休以自娛的傾向(調音機能發達)。
五、六個月大的嬰兒顯示用手觸摸所見對象的傾向,或用手敲打、抓取、牽扯、舌舔任何物件。此種現象表示視覺與觸覺運動感覺之間,已有信號連繫的建立。此時期的嬰兒,已能利用非語言信號作為溝通工具,獲得與對方交換信號的方法,且逐漸能夠理解對方的信號意義。及至八個月前後,當發現母親不在身旁時,會感到不安而哭啼。此現象表示嬰兒已能識別:誰是他所愛的人。嬰兒聽到母親的話聲則喜悅,語言的吸收就在此刻進行。此時期的語言吸收,為往後的語言模仿,預做準備。
第三期:出生後八個月至一歲半前後
此時的嬰兒能發出兩個相連調音,如「媽媽」「打打」「吧吧」等。這類復音可視為最早期的單語,亦可視為以一個單字代表一句話一「一語句」。嬰兒常用無意義單純聲音,呼喚母親或其他的人,也在聽到他人叫他名字時表示反應,這些現象表示嬰兒有能力用聲音傳達思想的第一步。
第四期:從一歲半前後至兩歲多
此期幼兒以有系統的方式獲得語言,詞彙迅速増加漸漸使用二個以上單語所組成的文句(多語文句),此現象表示聲音的體制化過程已有進展,與此同時,聲音的符號化過程(以聲音做為象徵事物的符號)亦開始發達,瞭解一切事物皆有名稱,對所見事物動朝發問「這是什麼」?唯所問者多以名詞為限,間或也能用動詞與形容語。到兩歲前後,亦能使用助詞,且能敘述不在眼前的事物,所謂語言爆發期即將來臨。二歲半以後,生活經驗漸多,陸續產生朋友關係,開始使用由主文與從尾文所構成的文句。
第五期:從三歲到四歲多
幼兒在此時期,大數量增加其詞彙,其數量之多為一生中各年齡期之最,所習單語已足夠應付日常生活會話之用,造句能力亦增進能造相當複雜的文句,且能自由自在的用語言達思考。至四歲前後,能區別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時間關係,能將一連串的事實經過按發生順序做口頭敘述。
此年齡期也是語言完成初步型式的時期,因此良好的語言環境,對幼兒十分重要。此年齡期幼兒,亦能理解反對語、相對語、上位語等之類的抽象詞句,常對大人發問「為什麼」或「怎麼辦」,使大人疲於回答。
第六期:自五歲至六歲
此期之兒童,已能使用相當複雜的語言,發音也大致已經完成,各種詞類中,已能使用接續助詞與接續詞,唯大都只懂順接關係,而逆接關係則似乎不易理解。
此年齡兒童,面對一件實物所做對話,可能詳盡而且正確,但對一件不在眼前的事物單憑語言來表達其性狀,則往往不得要領。此時期兒童亦開始使用語言做為情感的處理及思考的工具。